为了加强教学管理,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工商管理系特建立期中教学自检自查工作制度。
一、自检自查时间在每个学期期中。
二、自检自查工作的原则:
1、自检自查工作要善于发现优点和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2、自检自查要根据学院和系里的教学文件进行。
3、自检自查要全面、彻底,不走过场。
三、自检自查工作的内容:
(一)评教活动:
1、召开教师教学工作会议,全面检查教学情况。
2、召开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会议,听取他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3、开展教学评比活动,评出“最受学生欢迎的课程”。
(二)组织公开课听评。
(三)日常教学管理检查:
1、课堂教学检查:主要通过系内听评课来进行。
2、教案、大纲检查:按照《工商管理系教案规范》、《工商管理系实训大纲规范》和《工商管理系教学大纲规范》进行检查。
3、教师进度表。检查进度表的执行情况。
4、听评课记录。检查完成情况。
5、作业批改:按照《作业布置、批改及讲评规定》进行检查。
(四) 课程建设和教改情况:
以任课教师每学期期初上交的课程建设规划和教改计划为标准,进行检查。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工商管理系 2008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