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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
2020-07-07 10:59  

 

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程

 

201610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全面提高其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章选题

 

第二条选题原则

 

(一)符合人才培养要求的原则。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应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二)新颖性与实践性原则。应结合社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其他社会实际需要拟订选题。

 

(三)工作量及难度适中原则。选题涉及的知识范围、理论深度要基本符合学生在校所学理论知识、实践技能和现代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实际情况;要能够综合训练和考察学生所掌握的知识体系和能力体系;对优秀学生可适当加大份量和难度,使学生在原有水平和能力方面有较大提高,并鼓励学生有所创新。

 

(四)按专业特点有所侧重的原则。结合专业特点,在选题时要有所侧重:

 

1.经济、管理、法学、文科类专业的选题要能够反映经济、政治、法律、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中的实际问题或热点问题。

 

2.理工科类专业选题要结合当前科技和经济发展的实际,反映一定的学术水平。

 

3.艺术类专业毕业设计选题应能反映专业特点,倡导题材广泛性、风格多样性与独创性相结合,既鼓励弘扬主旋律,也提倡艺术形式的多样化,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内容和深入完整的艺术语言表达形式。

 

4.提倡不同专业(学科)互相结合。为开阔学生视野,实现学科之间的互相渗透,不同专业(学科)可互相结合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五)“一人一题”的原则。毕业论文(设计)要求每个学生都有独立的研究课题。若需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每个参与者都要参加大题目的总体设计,但必须做到分工明确,以保证每人都能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必要时以副标题区分,使各人有作为第一作者的课题登记表及设计说明书。

 

第三条课题的提出与审核

 

一般由二级院系组织教师提出课题方向,填写课题登记表(见附件7),并根据选题方向审批表组织审题、汇总,列入选题方向指南。

 

第四条 各专业选题的落实

 

二级院系批准通过选题方向指南后,召开选题协调会,并统一向学生公布,同时就如何选题进行辅导,组织学生选题。选题可采取师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对在双向选择中不能落实选题的学生,由各院系负责协调落实。

 

第五条 提交选题汇总表

 

学生选题确定后,由二级院系填写选题汇总表,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备案。学生不得任意改变题目,确有特殊原因需要改变者,须向指导教师说明理由,经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批准后方可更改。

 

第三章开题

 

第六条开题报告的撰写和设计任务书的下达

 

学生根据选定的题目,征求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完成开题工作;毕业设计要认真拟订任务书并下达任务。毕业论文开题或毕业设计任务下达须在第七学期完成,以便学生利用寒假或毕业实习阶段进行资料收集,完成毕业论文或设计初稿。

 

第七条开题的要求

 

指导教师根据选题提出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拟定工作进度,列出参考文献目录;由多个学生共同完成的选题,应明确每个学生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

 

第八条开题报告会

 

二级院系自行组织开题报告会,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或《毕业设计任务书》(见附件89),并提出意见及建议。

 

第九条毕业论文(设计说明书)的文字量及相关说明

 

毕业论文不少于8000字,毕业设计说明书不少于3000字,英语专业毕业论文不少于6000单词,其中对外文翻译、外文参考资料阅读量的具体要求由指导教师和所在二级院系量化。

 

毕业设计说明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介绍设计方案、理论模型、设计作品的结构、功能、方法、工具、技术等;并对设计进行小结,概括设计作品的特点、设计收获体会、不足及进一步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设计说明书的行文格式参照毕业论文格式;毕业设计说明书的标题可以直接使用毕业设计的标题。

 

第四章撰写

 

第十条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准备

 

学生在毕业论文写作或毕业设计开始前应广泛收集资料(如无支撑本选题的可查资料,则需通过社会调查获得)、了解相关问题的实际状况和理论界研究的现状,开展科学实验,获取相关数据,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指导教师在学生收集资料和科学实验的过程中应对学生多加指导,使学生掌握各种资料收集和科学实验方法。二级院系要为学生查阅资料和科学实验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编写提纲和撰写论文

 

(一)拟写提纲

 

提纲编写要项目齐全,要求至少撰写到二级提纲,能初步构成文章的轮廓。

 

(二)撰写初稿

 

1.初稿的内容尽量充分丰富,以方便修改定稿,但须防止一味堆砌材料。

 

2.要合乎文体规范,文句力求精练简明,通俗易懂。

 

(三)修改定稿

 

1.修改观点:(1)观点的修正,检查全文的基本观点以及说明它的若干从属论点是否偏颇、片面或表述是否准确;(2)观点的深化,检查文章观点是否与他人雷同,有无深意或新意。

 

2.修改材料:通过材料的增、删、改、换,使文章中支持和说明观点的材料充分、精练、准确、鲜明、生动。

 

3.修改结构:对文章内容的组织安排作出调整。下面几种情况,都应动手修改:中心论点或分论点有较大的变化;层次不够清楚,内容重复或未表达完整;段落划分不够规范,层次感不强;结构不完善,内容组织松散等。

 

4.修改语言:包括用词、组句、语法、逻辑等的修改。作为学术性的文章,用语应力求体现准确性、学术性和可读性。

 

第五章指导

 

第十二条指导教师的确定

 

指导教师主要由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各系安排指导教师须经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批准。

 

第十三条校外指导教师的聘请

 

对在校外做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二级院系应聘请校外单位中级以上职称有经验的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校内教师共同承担指导工作,校内指导教师必须掌握进度及要求,并协调有关事务。

 

第十四条指导教师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人数

 

为确保质量,二级院系应根据每位指导教师的学术与科研情况合理安排指导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10人。

 

第十五条指导教师的职责

 

指导教师在课题的提出、学生的毕业论文开题或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课题研究、论文撰写或实施设计的各个教学环节给予指导;评阅论文或设计,给出有针对性的具体评阅意见并按照一定标准评定成绩等级;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复评和毕业论文答辩;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和规范的教学过程确保教学质量。

 

指导教师要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见附件11),对学生毕业论文工作严格要求、认真指导,以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为重点,在关键处把好关,在细节上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指导教师必须回避所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复评和答辩。

 

第六章答辩

 

第十六条学生为答辩所作的准备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定稿后,按《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附件1)和模板(见附件2-6)的要求,将目录、中文摘要及关键词、外文摘要及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谢辞、附录(主要包括计算机程序、过长的公式推理过程等)等顺序装订成册。二级院系负责检查所有材料是否齐全,为答辩做好准备。

 

第十七条安排答辩计划

 

学生必须参加学校安排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二级院系做好答辩计划,组织公开答辩。

 

第十八条组成答辩委员会

 

二级院系成立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小组,学生人数多的二级院系可组成多个答辩小组。

 

答辩委员会的任务是组织领导全院系的答辩工作,委员会主任由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委员会成员一般为5-7人。答辩小组一般由具有教学经验的3-5名教师组成,负责答辩工作。每个小组成员应认真审阅相关论文或设计,解决答辩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学生答辩成绩评定意见,答辩小组要对参加答辩的学生写出评语,完成本组答辩工作的总结报告。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论文或设计,在答辩时需请校外人员参加的,必须经答辩委员会同意。

 

第十九条取消答辩资格的各种情形

 

答辩委员会需要在答辩开始之前统一答辩要求,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取消其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一)未完成毕业论文(设计)规定的要求者;

 

(二)毕业论文在文字部分或设计部分不满足《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或《毕业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要求者;

 

(三)未按《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写作毕业论文或实施设计而又拒不修改者;

 

(四)毕业论文(设计)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拒不修改者;

 

(五)不按论文或设计进度计划联系指导教师并接受指导者;

 

(六)学校统一组织的毕业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诚信计算机系统相似度检测报告结果大于或等于35%者;或相似度虽小于35%,但因主要观点主要数据大幅引用经二级院系认定为剽窃者;

 

(七)请他人代写者。

 

答辩小组成员根据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涉及的内容和要求,以有关基本理论和概念为主,准备不同难度的问题,以便在学生答辩时进行提问。

 

第二十条学生答辩提纲的准备

 

学生答辩前应写出书面提纲,内容包括选题的任务、目的和意义,所采用的主要原始资料或指导文献,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内容及主要方法,成果、结论和对自己完成任务的评价。

 

第二十一条答辩小组的职责

 

各答辩小组应认真按答辩要求进行答辩,并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记录》(见附件12)。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质量及答辩情况进行书面评价,并签字备案。

 

第七章成绩评定

 

第二十二条 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过程进行全面考核,实事求是地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见附件10)并提出建议成绩。

 

第二十三条 对毕业论文(设计)的复评

 

二级院系安排有指导资格的教师对论文(设计)成果进行复评。复评教师实事求是地评定成绩,填写相关表格,评价意见应有针对性,能概括其优点,指出其具体存在问题。

 

第二十四条答辩小组对答辩的成绩评定

 

答辩小组要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评审参考标准》(见附件13)和答辩中的自述和问题回答情况,对学生做出评定,评语要避免简单、抽象,做到确切、具体,如写明毕业论文(设计)创新、优点及不当之处等,同时要提出推荐成绩。

 

第二十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的确定

 

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由答辩委员会根据指导教师所给成绩、复评成绩、答辩成绩三项加权平均成绩确定,这三项成绩(百分制)的权重分配为40:30:30

 

第二十六条五级综合成绩制

 

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采用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成绩分布合理,控制优秀和不及格论文的比例,每个专业成绩分布原则上呈正态分布。具体标准如下:

 

(一)优秀: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较高的学术价值;有自己的见解和新意;能综合运用有关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据,资料翔实,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笔流畅;格式完全符合要求;在答辩中熟悉论文(设计)内容、思路清晰、反应敏捷并能很好地回答问题。

 

(二)良好: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一定的学术价值并有个人见解;能较好地运用有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去分析问题;观点正确,论证有据,能理论联系实际,且结构严谨,条理清楚,文笔比较流畅;格式符合要求;在答辩中对论文(设计)内容较熟悉,思路清晰,能较好地回答问题。

 

(三)中等: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能结合所学知识提出和分析问题、论点基本正确、论证有据、文字通顺;格式基本符合要求;在答辩中对论文(设计)内容较熟悉,基本能答出问题。

 

(四)及格:主要观点正确,论证一般,说理欠充分,条理和逻辑性不够强,文字基本通顺,格式有些不符合要求,在答辩中经提示能勉强回答和修正错误。

 

(五)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为不及格。

 

1.观点有重大错误;

 

2.论述有很大的片面性,主要论点不能成立;

 

3.材料贫乏,内容空洞,层次混乱,条理不清;

 

4.结构有重大缺陷者;

 

5.抄袭他人之作或由他人代笔;

 

6.答辩时不熟悉论文(设计)内容,不能正确回答基本问题。

 

第二十七条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审定。

 

第二十八条对抄袭者的处理

 

二级院系应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文本或设计作品,通过“论文检测管理系统”进行相似度分析检测,最终文本的相似度大于或等于35%则应认定为抄袭,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予取消,学生必需重修毕业论文(设计)学分。

 

第八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体制

 

实行校、二级院系两级管理但以二级院系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第三十条校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机构

 

校级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教务处处长及各二级学院院长(系主任)组成,其日常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校级领导小组职责是统一领导全校毕业论文工作,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宏宏观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等。

 

第三十一条二级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机构

 

由二级院学院院长(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系副主任)、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指导教师代表组成领导小组,实行二级院系和领导小组合一的管理体制,即在毕业论文工作中,二级院系领导小组的职责就是二级院系领导班子的职责,具体负责本二级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其具体工作内容与职责包括:

 

(一)制定并落实本二级院系实施计划,审定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确定指导教师等;

 

(二)依据本院系工作计划,对本院系教师和毕业班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环节的动员和组织;

 

(三)协调解决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撰写与指导场地、器材设备等事项;

 

(四)检查本院系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从中把握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度和质量,督促指导教师加强对学生的考勤和论文指导工作;

 

(五)组织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并审批本院系答辩委员会、答辩小组的组成人员;

 

(六)组织答辩和成绩评定,并在此基础上组织评选本院系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七)考核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对本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八)组织本院系教务人员及时收集、整理和存档毕业论文(设计)及其相关资料。

 

第三十二条指导教师的具体任务

 

(一)提出选题方向,审定学生的论文开题报告或设计任务书,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指导学生开展资料收集和实验工作,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

 

(三)每周至少对学生进行1~2次工作进程与质量检查,同时进行答疑和指导;

 

(四)指导学生撰写全程,并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记录》(见附件11);

 

(五)在指导结束阶段,按工作要求和《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见附件1)审阅学生完成任务情况,同时对学生进行答辩资格预审,指导学生参加答辩,写出考核评语及评分的初步意见;

 

(六)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收齐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全部资料,装入本科毕业生综合项目袋,交本院系具体负责人验收。

 

第三十三条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一)结合自己的实际能力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选题,并围绕选题搜集资料、仔细推敲列出撰写提纲,继而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认真完成撰写工作。在这全部过程中,要集中精力、查找资料、反复推敲、不辞辛苦,以期保质保量地完成资料的搜集和消化任务;

 

(二)尊重指导教师、主动征询指导教师的意见,认真听取指导教师的指导;

 

(三)独立完成规定的工作,不弄虚作假,不抄袭他人成果;

 

(四)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撰写,并按进度计划及教师要求提交论文(设计)材料。因事或因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并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五)将毕业论文(设计)成果等相关资料及时提交给指导教师。获得学院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者,须将电子文档和书面文本交付所在二级院系,并由院系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以便汇编成集。

 

第九章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检查与质量评估

 

第三十四条检查与评估的途径

 

检查与评估是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水平考核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途径,主要通过二级院系自评和学校联评这两条途径开展。

 

第三十五条检查与评估的形式

 

1.每一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过程中,教务处组织前期、中期工作检查;

 

2.各二级院系每年对毕业论文工作开展自评,并撰写分专业质量分析报告;

 

3.学校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及论文教学质量的专项检查与评估。

 

各类检查、评估的指标、等级及其标准另文规定。

 

第三十六条检查与评估机构

 

校级评估组由主管校领导、教务处处长、二级院系负责人、相关专业专家、教学质量评估机构负责人等组成;二级院系自评小组由二级院系领导、相关专业的专家等组成。

 

第三十七条 检查与评估对象的时间跨度与范围

 

检查与评估对象的时间跨度从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启动起到答辩结束止,其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程序、工作内容与资料记载均在检查与评估范围之内。

 

第三十八条检查与质量评估程序

 

审阅有关教学文件,检查毕业论文、设计作品和说明书以及学生成绩,审阅年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做出评估结论。

 

以二级院系为单位,按各专业5%的学生毕业论文抽取样本进行教学质量评估,教务处通报评估结论,处理存在问题,质量评估资料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存档。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二级院系可根据本办法和专业教学要求制订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程共有十三个附件。“附件 1” 是毕业论文撰写规范。“附件2 6是学生用毕业论文格式模板。“附件7 13是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论文的工作表格。

 

第四十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广东商学院华商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华商院〔201029号)同时废止。本规程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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