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8日晚,工商管理系党支部在励志楼c202举办“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学习交流会,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梁丽娟带领全体党员同志参加此次会议。
交流会伊始,主持人高明光向党员介绍了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由来,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随后,全体党员同志共同学习了《国家安全法》、《反间谍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危害国家安全罪相关法条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法规。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形势的发展变化需要我国制定一部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法律。而国家安全教育日成立不仅有利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总体国家安全观”;有利于提高政府和社会公众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意识;有利于增强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的效果。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国家安全机关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殊力量,为保卫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这次学习会中,各位党员同志都积极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和感想:
张文杰:我们作为一个学生党员和干部,不仅要从小事中维护国家安全、利益,要在生活之中起到带头作用,让同学们意识到国家安全的重要性。
吕嘉玲:从近期的中美贸易战和前几天的美国轰炸叙利亚中可以看出,我们国家安全时刻受到威胁,我们应时刻警惕,我们要坚决维护党的利益、祖国的利益、人民的利益,同时在学校中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
卢燕玲:维护国家安全就是维护自身安全,有国才有家,假如遇到危难,别忘了,第一时间要向国家安全机构求助!
国家安全之事,皆为大事。通过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不仅增长了各位党员有关法的知识,使全体党员了解到触犯国家安全条例的危害,还加强了党员的安全责任意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为营造平安、和谐校园环境积极贡献力量。